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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饮食中心职责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年06月07日 00:00 浏览次数:

饮食中心职责

一、遵守《食品安全法》等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按照学校和上级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,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,确保食品卫生安全。

二、负责做好校内学生餐厅、教工餐厅和经营性餐厅的经营管理,统筹安排餐饮供应工作,做到菜品新鲜,绿色健康,营养丰富,色香味俱全,价格实惠,环境整洁,服务周到,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;

三、加强饮食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,不断提高烹饪水平;

四、加强成本核算,提高管理效益,降低饭菜价格,丰富餐饮品种,提升服务质量;

五、实行财务收支分开、成本动态公示制度,接受师生有序参与监管,满足师生多元化饮食服务需求;

六、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台账,并向节能部门报送统计资料。

七、保证饮食服务质量,节能降耗、挖潜节支,不断提高经济效益;

八、做好与山东省“伙专会”沟通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;

九、完成后勤管理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现任中心主任:赵诗存 电话:0531-86180601

Email: hqglc@sdnu.edu.cn 山东师范大学 后勤管理处

地址: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:250014 联系电话:(0531)86182331